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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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购\认购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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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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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申购\认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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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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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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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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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率 |
0.15% |
管理费率 |
0.7%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获得稳健收益,同时适当投资于具备良好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标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票(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期货,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仅限于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及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全市场的股票型ETF),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其中上述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指根据定期报告披露情况,最近连续四个季度季末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对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